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新规发布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最新版本(云政办发〔2022〕14号),该预案旨在全面升级云南省的防汛抗旱应急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此次发布的预案不仅替代了2006年版的旧规(云政办发〔2006〕18号),更在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

指导思想与编制目的
新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它强调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力求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编制本预案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全省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
新预案的编制严格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在适用范围上,本预案明确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包括江河湖泊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等多种突发性水旱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与组织指挥体系
新预案坚持了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强调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同时,它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等工作原则。
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全省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省、州市、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指)及其办公室和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基层组织组成。各级高新区、度假区、开发区等也设立了防指,负责本区的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省防指职责与成员单位
省防指作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核心指挥机构,由省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指挥长。省防指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省防指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防总、流域防总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省防汛抗旱政策法规,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等。同时,省防指还负责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州、市的防汛抗旱责任人责任,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特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省防指的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等多个部门,它们作为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主体,共同构成了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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