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防汛抗旱工作总体部署
据江西应急管理最新消息,1月19日,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省减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江西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赣汛〔2023〕1号)。该文件详细阐述了本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30项具体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

文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依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围绕“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总目标和抗旱保民生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防汛抗旱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一、优化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文件提出要修订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防指”)的工作规则,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级防指的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各级防指调整情况需及时抄报上级防指,各相关部门及工程管理单位设立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也应抄报同级防指。此外,还需完善会议、会商、包片分工、信息共享、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细化防办工作机制
文件要求,结合近年实践经验,制定和完善防办工作细则及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防办组织机构,落实防办领导及分工,细化防办组成处(科、股)室(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实现防办实体化运行,并细化值班值守机制,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
推进省防范水旱灾害专业委员会职能的发挥,在省减灾委和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减灾委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合省防指做好水旱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旱灾害预防和治理,做好水旱灾害前期防范应对和相关灾害事件早期处置。在防汛抗旱应急(预警)响应启动时,提供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四、确保机制有效落实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需对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同级防指、防办工作机制,严格抓好落实。在监测预警、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督导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相互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构建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
五、强化党政属地责任
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逐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行政责任人,并在媒体公示。特别关注非建制功能区(如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的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对堤线跨行政区域的堤防,要全线落实防汛责任,逐段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巡查防守责任。
六、全面压实责任制
各地在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行政区域的党政领导分片责任制。各类涉水工程(如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桥涵、拦河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落实工程的防汛安全直接责任人。水利、电力、交通运输、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国资委等相关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防汛抗旱及行业管理要求,细化防汛责任落实,建立岗位、技术、值班等相关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和工作职责。具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要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责任落实,明确各类水工程预警责任主体及对象、范围和方式,确保预警规范、及时送达。

七、明确防汛抗旱目标
按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的工作目标,结合检查发现的影响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文件还提出了具体的防汛抗旱任务和要求,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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