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强化青少年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助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多方面茁壮成长,9月7日晚,云南衡水实验中学宜良校区特邀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青春与我同行,法律伴我成长”法律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而庄重。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洪美女士,以互动为桥,引领同学们深入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奥秘。她巧妙运用问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让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同学们纷纷踊跃参与,现场掌声不断,互动频繁。
针对青少年普遍存在的上网成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张主任结合多起真实犯罪案例,抽丝剥茧,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各种犯罪行为的成因、后果及法律责任。她耐心讲解,让同学们明白何为未成年人,何为犯罪,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九种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索取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等,这些行为看似平常,实则暗藏危机,稍有不慎便可能滑向犯罪的深渊。
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张主任的细致入微分析和通俗易懂讲解,如春风化雨,滋润着同学们的心田,提高了他们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了知法、学法、守法的意识,以及与违法行为做斗争的勇气。

活动尾声,同学们仍意犹未尽,纷纷上台向张主任咨询法律问题。张主任耐心解答,对孩子们的积极态度表示欣慰,并鼓励他们继续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还热情邀请同学们有机会到法院参观学习,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同学们的成长之路。愿所有同学都能将所学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